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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的倫理學在探討代理孕母的議題

代理孕母在美國已經合法

自然會有其仲介公司的產生

影片中會去當代理孕母的女孩

幾乎都是已經擁有自己小孩的

而且是抱著"我在幫助人"的心態

完全不在乎錢的多寡  <-當然一定也要收錢啦!

替人家生小孩的公定價是一萬兩千美元到一萬五千左右

約台幣50萬左右

這價錢。。。合理嗎?


看完影片後

老師問了在座的每一個人

"你願不願意當代理孕母?"或"你願不願意讓你老婆替別人生孩子"

大家幾乎都不同意

理由不外乎是情感因素 (懷胎10月的孩子真捨得送人?

當然也有人說如果很缺錢可以考慮 <-男同學說的


在問到我的時候

我卻提出了"那如果是我需要代理孕母呢?"的看法

老師也很認真的回答了我ㄧ些問題
(謝謝~如果我真的不孕會參考看看的@@")

我們總是站在事情的外圍去看待、批判

但當我們深陷其中呢?





倫理學的報告太一體兩面了

我好難下筆呀><




順便一提

今天算命先生說我適合25歲以後結婚

我沒賄賂他喔!

怎麼就講出我的心聲啦!

哈哈!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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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賴夏朵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5) 人氣()